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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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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PENNY兄息怒吧!!!
小弟並沒有其他的意思,只是要大家小心一點而已!
台灣的法律是很奇怪的,明文上說只要不作商業用途就不會有事??
但事實不是這樣的往往到偵查庭上都不是那麼回事,我們沒有後台只能盡人事
聽天命,最後一句話才是精華也是結尾(因為我們的討論已經離題了期待您的測
試結果^_^)
法律不是保護好人也不是治裁壞人,而是保護懂的人。
PS:有時個人所做的並不一定有錯,但卻錯在"違法".....(倉頡碼"十十人一十"啦)
如女孩子被強姦強迫****但卻咬斷歹徒小弟弟.......卻被判"防衛過當"
如家裡遭小偷將小偷打成重傷或死亡(小偷有持刀械槍械).....卻判"防衛過當或
"過失殺人"...........十十人一十 AG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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