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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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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法新修正 使用P2P易觸法
引用:
2003.08.11 中國時報
著作權法新修正 使用P2P易觸法
【李怡志/台北報導】
使用Ezpeer或Kuro等軟體提供、交換或下載檔案,到底會不會觸法呢?律師簡榮宗表示,即便網友沒有營利的意圖,但是被其他網友抓取的歌曲市值在三萬元以上或是同一首歌抓了五次,就可能觸犯法律。
簡榮宗表示,根據新修正的著作權法,對於侵害著作權與否,要先看當事人有無意圖營利。如果已經意圖營利,例如將MP3檔案賣給他人或是燒成光碟牟利,都已經觸法。
對於起初並沒有營利意圖的P2P軟體使用者而言,新修正的著作權法還有「重製份數超過五份」及「市價三萬元」的限制,也就是說,網友打開電腦,登入Kuro或是Ezpeer之後,只要一首歌前前後後被五名以上其他網友「共享」走,就等於重製超過五份。
孫燕姿最近將在網路上販賣單曲,一首二十元台幣,如果以此作為國內數位音樂合理付費的價格,網友共享歌曲的總次數超過一千五百次,簡榮宗表示,也會突破「市價三萬元」的限制,因而觸法。
也因此,簡榮宗認為在目前的法令下,使用P2P提供檔案下載,觸法的可能性極高。
其次,簡榮宗提醒P2P使用者,由於之前IFPI控告Kuro及Ezpeer一直沒有進展,主要原因在於兩個網站沒有直接提供歌曲,都是「幫助犯」,一定要有主犯才能成立,所以最近才會陸續有使用者被逮捕,千萬不可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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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3我是不太熟,那些流行歌曲我也不聽
但問題是,用P2P傳音樂有人關注有人要抓
但用P2P抓軟體呢?一套軟體的價錢遠超過那幾首歌
如果真的要落實著作權法
是不是也該看看驢子與騾子上面有多少非法軟體在傳遞?
是不是也該有人關心出面管管?
如果官方辦案子是選擇性的
那我實在會懷疑立這個法是申張正義或是幫廠商作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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