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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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不合理?
學費收入大約可以應付學校支出的1/4~1/3
剩下的需要教育部以及大同公司出錢
私立學校光靠學費完全養不起自己的情況,是法律規定的
中華民國學校體系允許走向私有化,但是,中華民國學校法令精神並沒有走向私有營利化,中華民國學校法令精神要求是公益組織,而非允許走向營利企業。
中華民國 私立學校法 (民國 92 年 02 月 06 日 修正) 裡面並沒有允許走向私有營利化。
例如,第 一 章 總則
第 1 條
為促進私立學校之健全發展,提高其公共性及自主性,以鼓勵私人捐資興
學,並增加國民就學機會,特制定本法。
本法未規定者,依有關法令規定。
第 34 條
董事長、董事及顧問均為無給職。但得酌支出席費及交通費。
第 一 章第 三 節 財團法人登記
第 35 條
私立學校應向學校所在地之該管法院,為財團法人設立登記。
設立登記後登記事項有變更者,應為變更登記;依法解散者亦同。
總而言之,宗旨為財團法人公益組織,才是所謂的由人民捐助一定財產,經許可設立為財團法人之學校機構。目前中華民國學校法令精神不允許成立什麼學校純營利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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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是以公益為目的成立的
所以私校不可以自己養活自己?
你不覺得光是這樣的法律規定就很不合理嗎?(oh....前面有人解釋可以有盈餘了:P)
如果照你這樣講...那私校的存在意義為何?
沒錢請大牌的教授, 沒錢買好的設備, 學費是國立的兩倍.....
這樣子, 私校的志願當然永遠都在國立的後面阿....
我覺得要嘛...就學加拿大, 學校全部都是公立的, 保障教育品質
要嘛就學美國, 允許私校自訂學費
美國有許多私立名校, 都靠高學費來請有名的教授, 買最好的設備...等等
有些人也是願意花高學費來享受這些資源的阿....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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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叫做政府也不用砸一堆錢在學店上?法律明文規定不允許學店
之所以一堆人以為中華民國允許學店,是政府沒有嚴格取締....懂不懂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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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 只要不超收學費, 符合財團法人的規範...
都不叫學店
這和我們一般人眼中的學店, 定義不太一樣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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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 Yang網友支持高學費&高獎學金的政策;第一,阿扁政府從沒有說過要實施高獎學金的政策。第二,敝人支持蔣皇帝的學費政策。
小弟個人以前罵蔣總統,罵蔣總統像皇帝那樣子專權.......小弟個人開始懷念蔣皇帝,起碼蔣皇帝愛三級貧戶,起碼蔣皇帝不相信「大學教育是投資」「學費從未阻礙社會階層流動」這些話,起碼蔣皇帝開辦勞保局。您知不知道勞保單有多好用阿,造服了多少窮苦大眾阿。
美國這先進國家今日還沒有全民健保呢!
什麼叫做學費政策不是台灣能單獨決定的?憑什麼中華民國要學美國的學費一直都很高(而且今年又漲了), 尤其是一些私立的名校
他們給的獎學金也是非常優渥這一點中華民國幹什麼不學起來阿!
Yahoo!奇摩新聞-聯合新聞網-2003年08月04日
國立大學 明年學費至少再漲3-5%
http://tw.news.yahoo.com/2003/08/04...dn/41523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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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說我贊成高學費& 高獎學金, 或是要有其他的配套....
阿扁並沒有把他的配套方式講得很明白
所以就現階段而言
你不能因為我支持高學費, 所以就認定我支持阿扁的政策
這完全要看他接下來要怎麼做的...
另外就是....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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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叫做學費政策不是台灣能單獨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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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說過高學費也許是不得不走的路
沒有說學費政策不是台灣能單獨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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