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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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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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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條文 是指產品要過安規(安全規範) EMI/EMC/ESD...
大家到底知不知道什麼安規啊 怎麼一大堆人就先罵起來了

美國FCC 歐洲CE 日本VCCI
要在這些地方販賣妳的電腦商品 不論是系統 或是DIY配件 就必須通過這些檢測 以保障消費者購買產品時 不會容易買到不良的商品 甚至造成傷害

廠商只要將要出產的型號 取一樣品通過檢測 並在生產的時候 不要更動設計 就不需再送件

妳DIY做的電腦 人家還不收妳的送件 因為妳就是消費者 有什麼好擔心的

台灣之前沒有執行這些規定 導致許多的廠商 將尚未通過安規的產品內銷 大家還買得不亦樂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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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3-08-02, 03:27 AM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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