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evan-z
"該名KURO使用者已承認未經授權透過KURO軟體自其他會員電腦下載並提供其他會員交換其主機中之MP3音樂檔案"..
抱歉...我不懂法律~
關於這點...偶覺ㄉ很奇怪..??
關於上述情況..
那個付費使用者為什麼不說他只是購買該軟體....
隨便點一下就會自動下載MP3...
而且KUROㄉ廣告打那麼大..
可以辯稱...如果是違法ㄉ...那電視上為什麼****到現在還在播..
檢警是豬腦嗎 ?
就像是毒品、槍戒等...在電視上打****
卻不制止...等到有人把槍買回去後~
檢警才出動抓人..然後說你買ㄌ****上ㄉ槍已犯法...
不好意思~我只是說出個人ㄉ感覺...也沒有要引發口水戰ㄉ意思
純粹只是將個人ㄉ看法表達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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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國際唱片業交流基金會2003/07/31發了什麼新聞稿,小弟個人不清楚;小弟個人單看華納線上音樂雜誌 - 新聞台
http://www.warnermusic.com.tw/news/news.php?id=826
又來了.........財團法人國際唱片業交流基金會玩這招已經不是第一次了,嚇嚇KURO(飛行網)及EzPeer(數碼公司)之消費者
財團法人國際唱片業交流基金會從未打官司贏KURO(飛行網)及EzPeer(數碼公司),只會玩這種嚇嚇消費者戰術
小弟個人真想告訴財團法人國際唱片業交流基金會,省省吧!
華納線上音樂雜誌 - 新聞台上就說,財團法人國際唱片業交流基金會所屬唱片公司從未與KURO或EzPeer此類的服務平台有任何授權機制,亦從未向上述兩家公司收取任何費用,因為,中華民國KURO或EzPeer此類的服務平台不受財團法人國際唱片業交流基金會威脅,打官司贏不了還想收錢.........
使用此類中華民國KURO或EzPeer此類的服務平台上傳、下載、交換(傳輸)MP3音樂檔案是合法的,(但是MP3音樂檔案的母帶,也就是消費者手上的音樂CD,必須是非盜版的音樂CD)
使用此類中華民國KURO或EzPeer此類的服務平台彼此交流自己辛苦從音樂CD制做出來的MP3音樂檔,無論上傳、下載、交換(傳輸),皆是合法的。所以, 財團法人國際唱片業交流基金會老是打官司打不贏KURO或EzPeer此類網站及其會員
財團法人國際唱片業交流基金會實在想不出其他招,只好出此下策用嚇人的
頂辛苦的
(成大MP3事件是學生非法重製出售,商業行為是犯法的,中華民國教育部只好聘請律師為成大MP3學生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