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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son_01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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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uciservice
公司的保固標籤又無法提出相關證明


代理商是很辛苦的, 夾在工廠及經銷通路(消費者)中間, 兩邊都要服伺得好, 真是左右為難.

我覺得您的這一篇留言, 不是說明很好, 反而適得其反.

因為產品本身有經銷商保固貼紙, 從業務部門查一下, 就知道是誰賣出去的, 何苦要消費者自行舉證!!!

另外, 若它是一個特殊案例, 給客戶一個滿意的處理, 自己公司有良好形象, 也可以向工廠討個人情, 花小錢而三方受益, 何樂而不為 ???

另, 電腦已進入微利時代, 代理公司愈來愈難經營了.

舊 2003-08-01, 01:06 PM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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