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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ka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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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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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來了

不好意思!mika77我來了!
我不喜歡替商家打****!因為商人畢竟是商人!請大家學習如何保護消費者本身!因為我也是受害者!(等候政府機關處理中!)
我自稱是電腦界的自費白老鼠!(865PE已經買了三片,INTEL P42.4CGHz買了兩顆,而我只是一個機車外務,辛苦工作3?歲的小老百姓)
為何一定要相罵!又不是騎乘開車遇到生死關頭!(北縣市幾忽天天遇到)
如果是我在PCDVD遇到此類情形,我會說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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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禁行機車, 共享道路資源, 機車法律定義就是汽車!
舊 2003-08-01, 01:02 AM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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