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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組裝電腦產品,未經檢驗合格,經銷商將被處新台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鍰,不論其零組件是否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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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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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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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philipkuo
我的天阿 今天看電視興聞是真的啦 這不是假的
這些大豬腦到底在想神麼阿, 想一堆有的沒有的政策, 非要搞的我門神經錯亂, 如果是圖利財團那真的是國之將亡, 必有妖蘗. 那些妖蘗搞出這麼條天才法令, 最經典的就是 " 自行將來路不明的電腦零件" 這句, 經典中的經典, 佩服的五體投地 !!! 小弟這就去給她們磕頭.
只是中華民國萬萬"稅"的項目中,又多了一條,如此而巳!
2003-07-31, 10:41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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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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