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jeff641125
就算是智慧局都有好幾種不同的解釋了...你真的確定你懂這新法??
沒有人誤導我...是這新法已經嚴重影響個人權益了...
不是針對你...只是你太樂觀了...
也許現在還沒有案例...所以沒人在乎...如果你真的這樣樂觀的話...
那我也只能祝福你...
|
多謝你的祝福,
我一向抱持樂觀的態度過生活,
因為這樣人生才會快樂... ^_^
TIPO著作權組的組長親自上的課,
還有直接和著作權組的人充分討論,
應該是會比大部分人懂。
至於論壇上的人不論是實際上否為TIPO的人,回答都是非官方說法,
只有打電話或mail取得的才是官方說法...
這些說法都是統一口徑的。
PS:copyrightnote留的E-mail是hinet的...
代表 1.他非TIPO的人,
或2.他說的不能當官方說法
否則他就該留下
[email protected]的信箱才是
在論壇回答的人,很多是律師或是學法律的人,不一定是TIPO的人。
而且,就算是我POST出來的和dvdsir的有落差,
但結論都是很樂觀的(dvdsir的答案比我的更樂觀),
大家何必庸人自擾。
法律絕對是保護懂法律的人........和有錢人....
當不成有錢人,就當個懂法律的人。
言盡於此,該說的都說過了...信不信由各位,
各位可以自己打電話去TIPO發問...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