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lden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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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JJA_XX
多謝dvdsir的解答,但關於第二點我仍不太瞭解,因為TIPO(智慧局)的人說:
網路下單就是輸入的行為,而國外的網站即使是出版社的,最好是取得輸出同意書,否則就目前的認定,不能算著作財產權人同意。
所以仍會有87條第4款的問題...
這是昨天TIPO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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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呵呵.....打架了
我所提供的第二觀點是由智產局copyrightnote回覆的
資料來源
http://www.tipo.gov.tw/copyright/Sh...sp?postnum=3168
基本上
不同人員會有不同的解釋
我想這是可以理解的
因為每人的認知不同
您所提供的資訊
可謂是網購者自我保護的一種做法
購買的同時
也要求對方提出"輸出同意書"
理論上是沒錯的
但實際上應該還會有問題存在
例如對方騙您偽造一份假的
2.網購輸入
網路下單就是輸入的行為-----沒錯
但是算是"誰"的輸入??
是網購的網友輸入??
還是賣方的網站輸入??
我想這一部分似乎是有相當大的差異存在
但我所提出的資訊
說明賣方的網站為輸入行為之人
而收件的網友並非為輸入行為之人
但到底如何??
可能還要問法官怎麼判吧
3.假如---收件的網友(人)一律認定為輸入行為之人
而且有違反87條第4款的問題
那麼
我想將會發生很可怕的事
什麼事??
您想想
因為這樣害人很容易
任何人可能每天都要小心.....小心天外飛來橫禍
只要有人刻意想害您
例如
我從網路下單買片
但地址與收件人都是寫您住家
那我可以從國外寄給您一區相同的6片dvd
然後再向代理商密告抓人
收件人是您
您就是輸入行為之人
您違反87條第4款之規定視為侵害著作權
這時您怎麼辦??
您如何舉證與您無關??
那您是不是跳到黃河都洗不清了??
您想這種日子會是何種光景??
白色恐怖還是綠色恐怖??
若真是如此認定
此法絕對是禍不是福
而且是超級的惡法
以上的想法算是比較黑暗的一面吧
希望現實生活不會發生
PS:
您有看過公視的”後山日先照”嗎
劇中人之害人手法就是如此
當時共產主義等書為禁書
有人刻意寄出禁書給某人
並報警抓人
以此構陷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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