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yider
話是這麼說沒錯,但法令還是有不周之處
個人之前所提出的問題點,不就是明顯相觸的狀態
今天我換新電腦,想把舊電腦用網路拍賣賣給其他買家
這時,借問跟這法令有無相觸之處,電腦我組的
也沒經過檢驗,就這樣賣出去,那請問警察可不可以上網查查資料
就來我家抓人呀
基本上政府如想用這種方法保障人民財產安全
那法令就該寫清楚,這種非常模糊的法令,對一些非以此為營利的玩家很傷
執法者可以用我們想的方法解釋,然後去抓好抓的
那死的還不是一般大眾,而不是他們想打擊的主要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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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拍賣品應該不在商品檢驗法管轄範圍內
除非想借二手拍賣之名賣新的未經檢驗的組裝電腦或零組件
才應該抓吧 我是認為這樣比較合理 真實狀況是怎樣我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