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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產品及其零組件需經標準局檢驗合格始可販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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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BERT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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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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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yider
想到另一件事了,如真的如此,那在奇摩和ebay上拍賣自個的舊電腦
不就保證一定違法,這樣又如何能使老百姓能珍惜物質
使物品能盡到最大效應,轉手再用
還有火車站前不是有一家緣什麼的電腦回收店
八德路也有一家熱血少年,這二家都是打著政府名號作回收工作
法令一過,這二家也是首當其衝,合法變違法
要他們每台電腦都送去標準局檢驗,不累死他們才怪
檢驗是要收錢的
累死他們
但也賺死他們
2003-07-30, 10:34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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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BERT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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