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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產品及其零組件需經標準局檢驗合格始可販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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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n-Chi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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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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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FFknox
沒啥好論吧!
一個無憑無據的無意義文章不知哪個國家發文的,讓它沈掉吧!
有憑有據喔 至少我知道是台中市電腦公會發公告給會員廠商
因為我們公司也是會員~寫軟體的公司都會入公會,因為有公開招標的案子就需要一些證明文件,而不巧今天傳真機就吐了這張公告出來~需要我scan起來貼來這嗎??
不過偶沒有網路空間可以放@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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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7-29, 09:43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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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n-Chi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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