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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產品及其零組件需經標準局檢驗合格始可販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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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e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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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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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回覆: 資訊產品及其零組件需經標準局檢驗合格始可販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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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tdnj
哇 這種法令也訂的出來...明顯的圖利品牌廠商.
我想這種法律定出來會被人罵到臭頭吧
業者應該也會反對吧...台灣八成的市場都會game over
DIY畢竟是市場的主流呀
這個東西不知道是哪個豬頭想出來的
真想看看他的樣子
我是認為這些法令是針對nova 建國商場那些賣組裝電腦的
應該不是針對個人DIY
如果是這樣 這些法令不見得是壞的
畢竟買那種組裝電腦 我是覺得不如買品牌電腦來得有保障
2003-07-29, 03:56 PM #
8
gle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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