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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KEITH
Junior Member
 
MSKEITH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3
文章: 995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JasonTsay
話不能這樣說!要看用什麼角度
像我每天在電腦前面至少16小時
早上八點~晚上12點,甚至更久
所以對於電腦的使用環境如果不舒服才是真的受罪
對於螢幕,滑鼠,鍵盤,這三個是我最重視的
其餘才是電腦的速度效能等等..............
除了使用上的舒服,還必須在視覺上也要舒服
畢竟每天都在用,如果連自己看了都不想用那才叫受罪
就像每天都需要寫字的人,一定需要一隻很好寫的筆
電腦對我來說是吃飯兼休閒娛樂的工具
所以對我來說我寧願用玻璃鼠墊以及花時間去找好用的滑鼠
也不願意遷就我認為不好用不好看的鼠墊+滑鼠



說的好!!!!
舊 2003-07-29, 12:54 P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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