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lovelady
Master Member
 
lovelady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1,582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magidxseva
有看到啊~~~!!!

這種事實在沒什麼好爭的!!!
每個人使用習慣不同!!!使用的環境不同!!
大家提供一點意見給發文者參考!!沒有必要吵成這樣!!
何況每個人都不是很熟,希望大家注意一些應有的禮節!!!
如此爭吵下去!!只會造成發文者的困擾而已!!!

ps,住台北的網友,若是有興趣,pm給小弟,小弟讓大家參觀!!!!


說到重點了...
是誰先給我這個 符號的?
還有...我是就事論事...不像某人...光會說...也沒拿出證據...
還裝的一副自己好像很懂得樣子...
他一開始回shinyo的時候就以高姿態百分百肯定300w不夠用...
我也沒說什麼,只是想說我的配備是可以用的...
他發現我跟他唱反調以後...
他就回給我這個
奇怪了,難道每個人都要順你的意思喔? 討論一下都不行嗎?
既然他要給我這個
那我也只好還他這個
這叫做禮尚往來!!
     
      
舊 2003-07-27, 02:51 PM #9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lovelady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