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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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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整件事對我來說是很無力的,曾經 看著這件事有轉機.....
事前對這整件事的有了解的立委並不多,網購著作權物有罪的不合理性
只是之多不合理條令中的一環,以一般非這門專業的立委來說,通常是
不碰的,就算是跟他說這其中的嚴重性,他也會認為是我把事情看的太
嚴重(因為我的專業不在法律),要我自己多加研究....
其他的立委,就跟著黨團運作......那民意的依歸在哪?
曾經有個協調會要開的,但是.....整個政黨的協商原定應該在與民協調
後召開,卻提前了.....早上八點多就協商完成,十點的協調就無意義了....
民意的指向在哪?問題就在哪?
這不是一個實權民主的社會,真正的民主只有在投票的過程,民眾不能
左右他們投票選出的立委,如果今天一個立委受到選區大部分民眾的意
見,他是不是就一定要聽並這麼做? 而他有沒有?
一切的開頭變成了對他來說,他沒有網購的需要,那這件事對他來說就
沒有差別,他的眾多樁腳裡沒有一個有看外國影片、書的需求,那這件
事就跟他沒有關係。
Q:有沒有立委不是這樣?
A:有
Q:他們的人數夠不夠扭轉此事?
A:就算有,看看執政黨的操控方法.....
最後,這是一個媒體治國的時代,媒體不播政府不說,民眾不會知道。
可能有點離題,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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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st:溫柔 > 痛
second:痴人,痴面,不痴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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