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lchhank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181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lucses
等級不同

你這樣說 所有東西都可以除罪化了

生產海洛因犯不犯法?
藥用的嗎啡犯不犯法?
生產彈藥刀械犯不犯法?

除罪化是很可怕的

而且你想要的東西指向性太明顯了
生產這種產品 就等於是要拷貝有保護的DVD了

===================
話可不能這樣說.....方便就是好處...有太多人對電腦真的不瞭解,只求方便穩定就好了....之前跟教授有提DVD燒錄機,說研究室資料太多,要備份資料比較安心...結果他回我""用硬碟備份就可以啊....硬碟不是比較大...要買也要買對考機比較實用....""...我能說啥??
舊 2003-07-23, 03:27 PM #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lchhank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