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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臺北市
文章: 307
Originally posted by Jayz
該怎麼說呢
我對這件事的了解
保證比多數人多多多
因為曾經是我的本業啊
支持者跟反對者最深的論證也不是二三句就說得完的
在這討論也只是說說一些看法而已
每個人切入的角度不同 重視的東西不一樣 也許會得不不同的結論
還有心胸大小不是這樣看的


Originally posted by Jayz
嚇死我了
看來我要回去提醒一下以前的教授
出作業前要先讀一下法律


Originally posted by Jayz
大哥
高等教育是否要商品化的命題在學術上的討論已經很久了
把以犯罪行為來構築論點扯進來沒什麼意義
要是這樣 很多事情都不用討論了不是嗎
隨便用google都可找到一堆
關於教育是否應該商品化的研究文章
如果要搬出法律 那都不用討論了不是嗎

http://www.sinica.edu.tw/info/edu-r...ea8/j02/02.html

http://www.education.ntu.edu.tw/www...aw/edu_law1.htm



大哥
我發現我們間的根本差異了
您確實把"高等教育"當商品,誤以為把"高等教育"當商品來構築您之前的論點,經人提醒之後,先說什麼找個律師問問就好了,您不是律師又如何呢?然後說什麼對這件事的了解,保證比多數人多多多,因為曾經是您的本業啊,支持者跟反對者最深的論證也不是二三句就說得完的;曾經是您的本業又如何呢?您誤以為把"高等教育"當商品是事實阿。之後在說什麼您以前的教授出作業前要先讀一下法律,您不是出作業教授又如何呢?是否曾經有一位出作業教授誤導過您呢?您今日要在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說曾經有N位出作業教授誤導過您,那又如何呢?

把"高等教育"當商品這是犯罪行為,瞭解不了解!
中華民國法令,法有明文,不是律師、出作業教授亦要遵守!

高等教育是否要商品化的命題隨便用google都可找到一堆,反對高等教育要商品化的命題,用google亦所在多有,您沒有看過嗎?

在學術上的討論,為學術自由,在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七嘴八舌是您言論自由;別忘記,學術自由與言論自由之界限。討論某種犯罪行為是否有必要除罪化,還在學術自由與言論自由之界限內,請注意,鼓吹某種犯罪行為是在學術自由與言論自由之界限外。

您可以討論協助他人自殺這種犯罪行為是否有必要除罪化,可是,鼓吹協助他人自殺是在學術自由與言論自由之界限外。

《網路學自殺 研究生上吊身亡》 聯合新聞網/記者潘欣中、彭芸芳/新竹報導
http://www.buddhanet.com.tw/gem/ggz-240.htm


把以犯罪行為來構築論點扯進來不是沒什麼意義,要是繼續這樣子,某些民眾看了某些言論還真以為把"高等教育"當商品是合法的呢!您可以討論協助他人自殺這種犯罪行為是否有必要除罪化,可是,要事先說明目前這是犯罪行為。

學術自由與言論自由之界限僅止於討論把"高等教育"當商品是否有必要除罪化。界限僅止於討論把協助他人自殺這種犯罪行為是否有必要除罪化。越講越離譜,法所不容。

(學術自由與言論自由之界限僅止於討論把協助他人自殺這種犯罪行為是否有必要除罪化。而非出版「完全自殺手冊」縮小網頁,教導與詳述人民哪一種自殺手法最便宜,最無痛,屍體最美觀,這樣一來,難保不會有人繼國立交通大學電子工程管理研究所一年級學生陳同學,是上網搜尋文章方式,最後選擇某一項方式自裁。)
 
舊 2003-07-18, 10:31 PM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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