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Jayz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北縣
文章: 359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PPPPP
大哥
我發現我們間的根本差異了
您確實把"高等教育"當商品

把"高等教育"當商品這是犯罪行為,瞭解不了解!
中華民國法令,法有明文,不是律師亦要遵守!
以犯罪行為來構築您之前的論點,經人提醒之後,說什麼找個律師問問就好了,您不是律師又如何呢?


大哥
高等教育是否要商品化的命題在學術上的討論已經很久了
把以犯罪行為來構築論點扯進來沒什麼意義
要是這樣 很多事情都不用討論了不是嗎
隨便用google都可找到一堆
關於教育是否應該商品化的研究文章
如果要搬出法律 那都不用討論了不是嗎

http://www.sinica.edu.tw/info/edu-r...ea8/j02/02.html

http://www.education.ntu.edu.tw/www...aw/edu_law1.htm
舊 2003-07-18, 02:08 PM #6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Jayz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