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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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給他們我與我先生的大哥大號碼,(他們都不跟我先生聯絡),此時,我打電話給我
>先生要他向學校求證,另一方面我帶大哥大在身上要去提款,自稱桃園地檢屬楊檢察
官
>來電問我錢匯來了沒?還提醒我只剩10分鐘,我告訴他
>>你們要的是50萬而提款機一次只能提3萬總要給我時間,我在等我先生與學校聯絡結
果
>,這時學校總教官來電,電話中,兒子說:媽媽我沒事,因此我已知道我兒子沒有撞
人
>,這是一場騙局。
>>
>>這時對方又來電催促,我回他:我認為我兒子做錯事應面對法律的制裁才會長進。
>>他們或許已知被識破就沒再來電。
>>
>>Part II
>>
>>中午時,我太太打電話給我,當時,我正在公司附近吃午飯。
>>
>>我太太說:兒子無照駕駛將人撞傷,內出血及雙腳骨折,為了不讓我兒子有不良記錄
>。
>>他將借車同學與傷家和解警察說要匯50萬,。。。
>>我:該死,叫他不要開車,偏偏去開車,我馬上回去處理。
>>
>>回到公司之後,我打105查號台查出學校的電話號碼,打電話到教官室,恰巧是總教
官
>接電話。
>>我說:我是學生xxx的家長,我太太剛剛接到電話說有人要我們馬上匯50萬,因為我
兒
>子無照駕駛,將人撞傷。
>>教官說:他們辦理過類似的案件,叫我們暫時不要匯款,他會派人去找我兒子。。。
>。。。。。。。。。。
>>我說:我現在要去學校,有任何事情請打我的大哥大xxxxxxxx或我太太大哥大
>xxxxxxxx
>>我:打電話給我太太告訴她學校教官正派人去找我兒子
>>在高速公路上,打電話給教官:現在情況如何??
>>總教官:派人去宿舍找,人不在,可能在教室,請不要匯款。
>>打電話給我太太:現在還沒找到兒子,請以籌錢為緩兵之計,拖延匯款時間。
>>再打電話給總教官,總教官說:您兒子在這裡,要不要和他說話。
>>我兒子:我在上課,我很好,沒事。
>>此時,我心頭的一塊石頭終於卸下來,打電話給我太太:兒子已找到沒事。
>>我太太說:我也接到兒子的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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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III
>>
>>在事情發生當中,沒有時間讓您做各方面的考量,事後回想起來,有很多疑點:
>>
>>註一:假老師的角色讓家長誤判學校方面已就近協助處理,使人沒有戒心。
>>註二:假檢察官/假警察:他們具有公權力,處裡此事可大可小,尤其是自已親人是
有
>錯的一方,所以在他們屢次來電催促您匯款,否則,他們將依法辦理時,您為了保護
親
>人就會加速匯款動作。
>>註三:從知會此事到限定匯款時間很短,並一直以電話催促是否已匯款,如不匯款將
>公事公辦,使您承受壓力且無法立即做驗證此事是真是假,雖然,報上曾經登載類似
的
>案件,但在半信半疑情況下,尤其此事與自己的親人有關,很容易讓人心生恐懼,而
屈
>服於歹徒的指令。
>>註四:對方一直沒有留個人手機號碼或服務單位電話號碼,縱使,留給您服務單位的
>電話號碼也可能是假的,可由104或105查號台去查詢他們所說的單位的電話號碼做驗
證
>。
>>註五:故意讓您聽到親人的哭聲,讓您心慌而不知所措亂了方寸。
>>註六:歹徒不太喜歡與男人談判,因為女人愛子心切,會在驚慌中儘速將款項匯出。
>>註七:楊檢察官自稱桃園地檢署的檢察官與兒子的學校為同一地區。
>>使您很容意誤信,不疑有他。
>>註八:一般非死亡案件,應該會由警察單位做筆錄,然後送公文到地檢署。
>>檢查官似乎不會在這個時候出現---如有任何疑問,請懂得法律常識的朋友說明。
>>
>>後記:
>>我太太將所提的現金去郵局回存時,該郵局的人員說,他們碰過兩個案例且告訴當事
>人,這可能是騙局,應再做確認動作,但歹徒所限定的匯款時間很短,在無法查證之
下
>,當事人為了保護親人寧願相信此事可能是真的,在急亂攻心之下,就把錢匯出。
>>
>>請儘量將此信轉傳,以免有人繼續上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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