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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l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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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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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根本是拿來保護壞人的!!!
這種人一審就該判死刑了
個人覺得~~重刑犯該以其人之道還致其人之身
砍了一個花樣年華的女生170多刀
就該判他凌遲處死340多刀
那個華崗之狼強暴了20多個
就該對他小弟弟凌遲40多刀
看還有沒有人敢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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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3-07-11, 09:05 A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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