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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達大哥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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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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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Chord
抱歉我中文造詣不夠好,無法表達出我想說的意思…
這就是「書到用時方恨少吧」。
我想說的,大概就是五十步笑百步之類的意思。
諸如優越、偉大等等的詞我覺得是很正面的詞,而這違反了我想說的意思,所以我不認可。
譬如一個人做了10件壞事,另一個人做了100件壞事,在怎麼樣我也不會認為前者有資格匹配上諸如上訴的優越、偉大等詞,像是罪行較輕,還沒那邪惡等的修辭方式較符合我想說的意思。
正面的比較級和負面的否定句,雖然意思相差不遠,但是那微妙的差別…


我實在是想不到更好的說法了,真的大家都無法了解我也沒有辦法,不好意思。

你的意思應該是說從十個差勁的人中
選出一個比較不差勁的人來
但不代表選出來的那一個就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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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永達、也不是阿達、我是永達大哥大大╮(╯_╰)╭
舊 2003-07-10, 03:05 P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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