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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臺北市
文章: 307
之前小弟就說過了.........
德意志聯邦共和國
Federal Republic of Germany
平均國民所得 二萬二千 7百美元

美利堅合眾國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平均國民所得 三萬五千367美元(2001年資料)

臺灣呢???

美國部分物價高於台灣這是事實,也不是每個在美國的人賺的錢都是台灣人的三倍!
請想一下美國每年的平均國民所得是臺灣多少倍呀

而且在美國,要看您打算買什麼東西,如果像取得服務性質的勞務,如請人幫您理髮或染髮,或上館子吃個飯,因美國人工薪資普遍高於臺灣,自然您覺得美國服務性質勞務的價格高於台灣.........

可是呢,咱們現在討論的是網際網路服務

台灣若想更進一步普及人民上網率,不論窄頻的撥接上網和寬頻的ADSL,這條國家間競爭力比賽跑道中,要先除去一塊大石頭,就是中華電信公司工會&中華電信經營團隊&電信總局&富邦、國泰兩集團
 
舊 2003-07-10, 01:55 PM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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