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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ous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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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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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Lee
非常謝謝您的建議
因為我和他在聯絡時
他有嗆聲說 他沒有任何不動產也沒有故定薪資(抽佣金 不曉得啥工作)
所以也不怕
我也有想到 那車子應該是他名下了
那請問 假扣押他的車子 是在訴訟後再申請或是訴訟前就可以了
且是一案並陳 或是要另外寫狀

另外 申請扣押後 是法院會去執行查封嗎

謝謝


可以查他的勞保加入哪家公司 , 那就知道對方是否有收入了 .
就算沒有固定薪資 , 只有獎金 , 那也沒關係 , 法院的強制命令
還是有效 .
若對方真的沒有任何財產及收入 , 可向法院申請債權憑證 ,
這個債權憑證的有效期限是 15 年 , 這 15 年內您都可以讓
他擔心害怕 , 即使快到 15 年 , 您可以重新申請 , 一樣會再有
15年的有效期 !!

至於格式及過程 , 您可以在法院的法律免費諮詢服務處得到 !
舊 2003-07-08, 09:21 P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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