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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臺北市
文章: 307
Red face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lerud
符合假釋的條件也只是代表他能申請假釋,又不是說有申請就一定會過,別忘了已經被駁回三次了。
每個案子有每個案子的考量,為什麼刑期已過三分之一就一定要讓他假釋?別人能假釋跟楊姓受刑人能否假釋沒什麼關係吧??
婦女團體或人權應該無權決定他是否假釋吧,頂多是諮詢參考意見而已。


他的案子性質跟楊姓受刑人差了十萬八千里,更無須相提並論。
http://tw.news.yahoo.com/2003/07/07...na/4092449.html
偏偏您引用Yahoo!奇摩新聞-中央社稿子,裡面馬景珊說,在獄中曾聽過「流氓教授」林建隆的演講,對林建隆在東吳大學奮發圖強的故事耳熟能詳........

直接告訴您,「流氓教授」林建隆對此假釋案已經被駁回三次最近有發表看法(中時電子報) (2003-07-07 16:15),您在Yahoo!奇摩新聞站上看看吧

「流氓教授」林建隆還是重申楊姓受刑人已經符合假釋條件,現在卡在婦女或人權團體要反對.......................

「流氓教授」林建隆觀點如同小弟先前說的,如果婦女團體要反對,應該是要去改變法令,「如果法令規是是要閹割或槍斃,我也都會支持」,林建隆說。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lerud
至於"爭取與落實受刑人矯治預算(心理矯治或者培養一技之長)"等等,應該做,但跟本假釋案也沒什麼關係,況且現實如此...

問題就在於受到婦女或人權團體關注的楊姓受刑人,這個話題每年會被翻出來討論一次,把社會輿論焦點集中在某一個個案,政府某一個個案不敢放;但是其他強暴犯...........放放走了=.=

怪裡怪氣,好似閹割或槍斃楊姓受刑人,比"爭取與落實受刑人矯治預算(心理矯治或者培養一技之長)"等等重要的多,婦女或人權團體是應該關注某一個個案,但是,一頭熱之餘,真正可以徹頭徹尾預防犯罪,爭取與落實受刑人矯治預算(心理矯治或者培養一技之長),也請關心一下吧

政府沒錢,就算有錢,官員幹嘛花預算在受刑人矯治上.......這些整天純粹坐牢,沒受什麼積極心理矯治的受刑人,難怪不論假釋或者乾脆刑滿出獄,社會輿論還是很害怕

社會輿論光害怕有用嗎?

如果婦女或人權團體很害怕,平時就要爭取與落實受刑人矯治預算(心理矯治或者培養一技之長),不是嗎?
舊 2003-07-08, 04:59 PM #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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