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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了解前述網友的邏輯,殺人放火的陳進興竟成小惡?
他可是虐殺幼女子,在逃亡期間更是只為個人慾念(一句名言 -不然你是要我******啊~~),強闖民家並強暴婦女的惡棍啊 !
當初部份爛傳媒將其當成英雄塑造,但被其誤導的人.......獨立思考力到哪去了?
當然現在的這位惡棍色狼其當初的所作所為,也是惡到極點,完全不值同情
但要注意的是,罪刑人改過向善並追求改善自己的學識是完全值得鼓勵的
不應一竿子打翻一整船。
依照原法規,受刑人是有求學的權力的,原意也是希望其可求善改過,但套用在
此類 "再犯機率高" "其犯罪方式是針對女性,且造成永久心理傷害" 的性傷害罪犯上,就產生了問題,而此類罪犯出獄回歸社會後的處置方式,也一直沒有明確的法規及規劃,如能以此案激起民眾重視,並協調出相關做法,反而是件好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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