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lioushen  
您說的沒錯 , 服刑滿 1/3 的刑期 , 是可以申請假釋 , 但不是一定得通過 , 
更不是說同期都已經假釋 , 而他為什麼不能假釋 . 
假釋有一定的條件 , 若不符合這些東西 , 還是不能假釋 !! 
即使判定不能通過假釋 , 不代表他沒有人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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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楊姓受刑人已經符合假釋條件.....
 
...現在卡在婦女或人權團體要反對
與楊姓受刑人同時入獄的強暴犯,有很多根本都已經假釋出獄,這些受刑人都可以出獄了,為什麼楊姓受刑人反而刑期已超過三分之一卻無法就學?只因為婦女或人權團體注意到楊姓受刑人.......小弟認為什麼是法制國家,法制原則之一是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小弟贊成閹割楊姓受刑人或者監禁色狼終身等等等等方式,坦白說,這也要修法不是嗎??????
今日婦女或人權團體只注意楊姓受刑人,忽視其他與楊姓受刑人同時入獄的強暴犯,有很多根本都已經假釋出獄,尤其......一般人被現任法務部長陳定南誘導,轉移焦點到『陳定南同時透露,雖然法院的確定判決指出,楊姓受刑人所犯的性侵害案件多達三十起,但據其側面管道所得知的訊息顯示,楊姓受刑人實際上所涉案件可能是法院認定的十倍之多。』
http://tw.news.yahoo.com/2003/07/07...ws/4091911.html
一頭熱,真正可以徹頭徹尾預防犯罪,爭取與落實受刑人矯治預算(心理矯治或者培養一技之長),他們關心多少????
就像上回
http://forum.pcdvd.com.tw/showthrea...threadid=169989
媒體亦適時披露其他不為大眾熟知,尚在監的冤獄,後來呢?
婦女或人權團體捫心自問,您們在幹什麼呢????與楊姓受刑人同時入獄的強暴犯如果真的再犯,婦女或人權團體捫心自問,您們在幹什麼呢????
藝人馬景濤弟弟如願假釋進東吳就學 (民視電視新聞) (2003-07-08 06:10),那位採訪記者其實就一巴掌打在婦女或人權團體臉上(如果記者採訪其他與楊姓受刑人同時入獄的強暴犯假釋模樣,那麼...........(__#).............)
婦女或人權團體針對個案搞活動是應該的,那通案呢?真正可以徹頭徹尾預防犯罪,爭取與落實受刑人矯治預算(心理矯治或者培養一技之長),請多加關心好嗎
同樣搞活動力氣花在爭取與落實受刑人矯治預算,方為國家長治久安之道,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