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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sa H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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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0
您的住址: 台北縣
文章: 1,455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Charl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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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要對自己所做的行為和所說的話要負責,更何況是"屢次",還是屢25次的混蛋...

不管是不是強姦女性,在美國,強姦偷竊搶劫等罪,初犯判得比較輕,但累犯就會判得相當重,甚至無期徒刑,而且無法輕易假釋出獄。原因就是因為美國法界認為,累犯無悔改之意。

所以根本搞不懂台灣法界與台大校方在幹什麼?
舊 2003-07-07, 12:43 PM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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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sa Hsu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