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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r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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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1
文章: 1,083
樓上的樓上,我不知道你說東西的跟這件事有什麼關係。
況且這假釋案上次已經有過一次沒過不是嗎?

"楊某所犯案件達三十四件,其中二十五件盜匪、竊盜案件均涉及性侵害(包括
強姦強制猥褻),其餘有九件是純屬竊盜、搶劫財物案件,結果的法官僅判刑
16年,至今已服刑六年多。"


你在說什麼台灣女人外國男人啊??

他要是沒被抓到他會悔過??
才關幾年就能改變了一個人的本性、人生觀...?


個人認為他放出來後日子也不會太好過,難講不被人罩布袋...
舊 2003-07-07, 01:26 A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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