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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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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花果山
文章: 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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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linjunan
就小弟曾在該集團工作的經驗.......不會有人理的,放一百二十個心好了。

1)前年強迫員工週六『正常』上班,從早上九點到下午五點半,連續半年,沒有一毛的加班費。多少員工私下找『人』處理,還不是一樣沒下文...

這個不是被擋下來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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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linjunan
3)強迫員工背負業積壓力,例如中x商銀信用卡、東x寬頻電話、XXBOX,今年等著賣3G手機。前年沒有賣十點電話線路者,年終獎金不論該年考績,一律$2000。[/B]

這個就是鑽法律漏洞,你拿他沒輒,以後我也要這樣虐待我的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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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linjunan
4)前年部分子公司年終積數為16。也就是對外公佈的2個月*實際工作用份/16;神奇吧!就是是如果月薪為$30000,工作了十個月,年終就是 = 30000 * 2 * 10 / 16,了??。[/B]

去年要強迫買報紙,才鮮,民眾日報聽過沒?請員工自行"強迫"掏年終訂購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linjunan
6)fire掉數百名記者,再進數百名剛畢業低價記者。請注意,一個協理的薪水約在120k以上,一個三年年資的記者約為40k~65k,新年記者為32.5k;請注意(5)所提的,部分子公司的部門編制常為四個人,一個協理、一個副理、一個主任、一個員工。協理不巧正是某某大學的教授、或另一公司的主管、或某一關系良好之極少出現的職位。副理為早上十一點多出現、下午兩點就消失的職位。主任為正常上班工作者。最後一個是所謂的員工。[/B]

這就是無能貪小財領導者的特色,搞到最後下面員工沒一個行的,到最後老闆一定是賠更多,很多這種貪小錢賠大錢的老闆,看多就習慣,有空可以去跟他撈一點,這種老闆沒啥大腦的,很好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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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ky 給我~~~
舊 2003-07-06, 12:43 AM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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