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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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jye51220
在台灣服兵役是國民應盡的義務 應當說是"男生"OR"男人"應盡的義務 ...... 假設 : 如果您有想要逃避兵役的念頭 勸您還是打消這各念頭 做您該做的事 盡您該盡的義務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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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理、法而言這句話一點都沒錯…
可是事實上是不見得每個人適用此原則…
請不要用這種冠冕堂皇的理由加諸在每個人身上…
而且發文者身體條件已有些不適…
既然如此爭取自己應有的權力又有何不對呢?!
過份的強求更有可能造成遺憾的發生…
ps. 我並不是沒有當個兵…個人已退伍了快四年…
就是因為如此才知道並不是人人都可適用此『義務』…
有些事情不只是單純的表面、意願問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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