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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6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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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2
文章: 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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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PPPPP
如果您與您願意出面作證人的朋友皆剛滿18歲未滿20歲,您可以無需監護人同意即能提出告訴
您願意出面作證的朋友之證辭,亦有相當法律效力.....

不起訴處分書上面只有寫到他筆錄的一部分而已........

總之
記得,得饒人處且饒人.........

了解,希望他當時也有想過這句話。
請問這個是要到法院提出民事訴訟嗎?
或是報警處裡?
舊 2003-07-02, 12:39 AM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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