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s60124
超過六個月?可是這件事是5/24才發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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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 這樣啊 , 抱歉 , 我以為以一般的訴訟 , 都經過很長的交手咧 ..
不過一審結案之後 , 應該還可以提上訴 , 對方不提了嗎 ?
如果要告對方恐嚇 , 除非您有把他說的話給錄下來 , 或者該店家
有明顯的字樣寫偷竊賠償 50 倍的資訊 , 否則大概不容易成立 !!
一般縣市政府或者公所 , 都有提供免費的法律諮詢服務 , 您可以
從這方面著手 !!
公然侮辱罪可能比較容易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