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s60124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2
文章: 206
請問當時他向我要求五十倍的賠償這點算不算恐嚇呢?
地檢署的判決書已經出來了,
因為我偷竊的動機不足且無直接證據證明我要偷竊,
所以判決不起訴,

我當時是將想買的東西拿在手上,
後來在他門店內逛的時候,
再看一台展示機,那台展示機就在警報區附近,
而我誤觸之後,我也過去表示我願意馬上支付那個物品的價額,
但是該店店長完全不接受我的解釋,
只要我賠五十倍,
他可以當什麼都沒發生,
不然他就報警處理。
舊 2003-07-01, 09:34 AM #2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60124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