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小弟曾在該集團工作的經驗.......不會有人理的,放一百二十個心好了。
1)前年強迫員工週六『正常』上班,從早上九點到下午五點半,連續半年,沒有一毛的加班費。多少員工私下找『人』處理,還不是一樣沒下文...
2)去年某子公司員工travel辦於週六、日,不去者請假一天。去者沒有捕休。根本是去上班麻!
3)強迫員工背負業積壓力,例如中x商銀信用卡、東x寬頻電話、XXBOX,今年等著賣3G手機。前年沒有賣十點電話線路者,年終獎金不論該年考績,一律$2000。
4)前年部分子公司年終積數為16。也就是對外公佈的2個月*實際工作用份/16;神奇吧!就是是如果月薪為$30000,工作了十個月,年終就是 = 30000 * 2 * 10 / 16,了??
5)近兩年三、四千人的大集團,共fire了近千人,其中主要為最低層員工,協理級以上幾乎只是輪調,沒幾個被fire;部分子公司主管比小職員還多。
6)fire掉數百名記者,再進數百名剛畢業低價記者。請注意,一個協理的薪水約在120k以上,一個三年年資的記者約為40k~65k,新年記者為32.5k;請注意(5)所提的,部分子公司的部門編制常為四個人,一個協理、一個副理、一個主任、一個員工。協理不巧正是某某大學的教授、或另一公司的主管、或某一關系良好之極少出現的職位。副理為早上十一點多出現、下午兩點就消失的職位。主任為正常上班工作者。最後一個是所謂的員工。了解?這就該集團之所以高效率的地方,主任、員工兩個人可以做其它公司整個部門的工作。
想想,這樣的集團之所以能存在,完全是社會正義消失;有一大半記者的集團都敢惡稿的集團,消積會會有多大的能耐來應付?.......別想太多,這個集團特色就是不聞不問。不高興就別用它們的產品,不用在這氣死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