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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IT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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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2
文章: 14
我覺的真的要告"個人"的話,不如先告mp3發展技術的公司才對....

因為他們是一切混亂的起點.....
(MP3 一開始就是以壓縮量小來號稱的不是嗎?)
舊 2003-06-29, 06:40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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