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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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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che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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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botdf
http://www.umail.hinet.net/

系統公告區 --> 歷史公告

"2002/12/1起至2003/3/31免費試用(即申請的Email帳號可免費試用至2003/3/31並且於試用截止日起開始收費)"


那個歷史公告是我去抗議他們才擺上的

我知道要收費,但我的重點不在於那裡
在於沒有通知消費者如不繼續使用,必須"上網註銷"E-mail服務
而且當初合約中也尚未提到,這個差別就很大

我想就此已經表達出我的看法了
前面文章也說的很清楚
我想解釋到此,看得懂的人就看
看不懂得人請多見諒
 
__________________
像睡覺和剝橘子一樣簡單的幸福
怎麼會這麼難得到 ...
舊 2003-06-28, 01:42 A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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