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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自私的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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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狗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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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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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吉他之繩
不妥,不妥.罵三字經公然侮辱罪極容易成立.
手拿球棒恐嚇罪極容易成立.
還是讓對方拿球棒,罵你三字經.旁邊有證人.
然後就給他告到死.這種判例一堆.
三字經看來真的有點不妥...
不過我想..
看到他過來趕人時..
最少要大聲吧...
至於球棒..
我剛剛在店裡玩棒球..
可以吧....
__________________
你們都是我的心肝寶貝呀..
2003-06-27, 11:06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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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狗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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