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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ka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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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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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御風者
不過,我還是喜歡一個人沒有壓力的在順發慢慢逛∼∼

去NOVA有點遇到很多皮條客的感覺,不是壞了遊興,就是誤了自己的判斷買了自己不是很喜歡或是很需要的東西。

對!我昨天中午有一小時空檔時間(因為等候船務公司上班領B/L),就去八德順發逛街!最後買了一支側電筆(120元)!整整一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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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禁行機車, 共享道路資源, 機車法律定義就是汽車!
舊 2003-06-27, 01:27 A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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