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anc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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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最近發現住家對面興建中的變電所在土地使用分區上,屬於機關用地,
而不是變電所用地.
這樣一來,這個變電所是不是就有可能是違建了.
因為不符合土地使用的分區了.
有沒有什麼辦法可以查到或看得到台電申請建築變電所的執照之類的文件.
以便了解這個變電所有無違法,來要求其遷走.
ps:我並不是反對興建變電所,但是這個並不是地下式的.
而且該變電所並不是供本區域居民使用,而是供某一單位使用.
所以是不是應該在該單位內擇地興建,況且該單位絕對可以提供足夠土地興建.
但卻不這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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