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虎大之事,不由的讓我想起兩年之前的往事!
兩年前父親到劣者當初買的公寓小套房去暫住時,考慮父親行動不便(家父因年紀大,身體不適!),我就將車子停在所在公寓樓下(白線,可停車)不過當時一樓的店家馬上衝出來,"告誡"我不可將車子停放於此,當時我還好言以對,回覆店家人員說,我只是暫停,等攙扶家父下車之後,會馬上開走!當時店家一聽,馬上"變色"的說:「那我卸貨怎麼辦啊!」只怪當時年記尚小(被唬住了!)母親怕事,於是打圓場說:「沒關係,我扶你爸就好了!你去停車」看著兩老大太陽下揮汗行走的神態,我生平第二次對客家人不爽(原諒我有種族觀念,當然這指的只是"當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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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等到在下畢業後,當兵時"再度"回到中壢時,我就大剌剌的停在他門口不下數次,但是他們好像似乎有受過教訓了吧?!

不然,怎麼都不來跟我告誡一番呢?

(只不過,兩年多之前我開的是手排舊車,之後開的是"黑色"車,開車時我都會戴墨鏡!不知道是這的緣故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