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egular Member
|
在看過前面各位大大的意見之後,小弟也有一點感想。
我想罰單的問題不在於開多還是開少,而是要人開得讓人心服口服。常見的情形是道路的設計或是不清楚的標誌和標線讓人在不知不覺中就違規了,尤其是開到不熟的路段較容易發生這種事。而警察當然也知道這種情形,但沒有請相關單位去改善,反而就故意等在那邊來抓你,如此一來沒有民怨也難。如果提高罰單的金額能夠減少交通違規的情形發生,提高十倍我都贊成。但前提是有良好的道路規劃和設計,讓人民可以很容易地去遵守。說一個題外話,因為之前在美國開車,只要在路口看到行人要過馬路,就得停下來等行人過了馬路才能開過去。我想這並不是因為大家怕被開罰單所以這樣做,因為在美國根本看不到幾個交通警察,而是大家已經養成尊重行人的習慣。但在台灣似乎是相反的,大車壓小車,小車壓機車,而行人反而是最不被尊重。在路上誰都不讓誰,交通秩序當然會很糟。如果台灣的交通文化能夠改正過來,交通意外應該會少多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