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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騎40反而覺得奇怪,而且騎這麼慢反而危險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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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我當然知道...(常常在忠孝東路上狂衝的人...)
不超速是不正常的行為...
公車跟計程車都佔據機車道

常常還會跑到"禁行機車"(快車道)去...
看樣子我是極不守法的公民
但是我的想法是....
既然自己有錯...自己也知道
那就別認為開罰單也是錯的...
沒錯...誰不超速...
但是...
被拍到就只能自認倒楣....誰叫我超速呢?...
沒被拍到算運氣好...
還有疑問...速限40...那可以到50不是嗎?
可是速可達不是都是快樂錶居多嗎?...(就是實際速度比錶速慢...)
那要到多少時才算是被開單的速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