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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實謠言攻擊園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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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x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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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天使消失的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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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舉犯罪事證,提出告訴,聲明告到底絕不和解
通常自知理虧的人會之難而退,
然後要對方賠個天文數字,
他一定辦不到,這時要他花小錢在報紙頭版登報道歉
並在各入口網站買時段登致歉文
然後...放過他吧!
如果對方堅決不理會,告上法院他的麻煩比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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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6-24, 05:07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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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x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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