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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lioushen
台灣的交通事故原因 , 超速幾乎是每年第一位(不是指罰單數量,是事故) ,
所以超速不得不是重點 , 而且現在的科學證據中 , 以超速最容易判定 !!
或許有人認為某些路段路寬 , 卻速限只有 40 , 50 , 您認為不怎麼合理 ,
但是 , 通常那個路段 , 會有學校 , 或者交叉路口比較頻繁 , 所以才有這樣
的限制 !!
我想 , 大家騎車開車在路上 , 應該都是幹聲連連吧 , 因為不守交通規則
的人一大堆(台北市可能好一點,因為抓的兇,請想想其他縣市) , 您守交通
規則 , 可是卻屢屢被違規的駕駛人危害到您的生命財產安全
這樣您不生氣嗎 ??
所以我一直認為 , 以目前的交通環境 , 實際上應該更嚴格的取締才是 ,
因為只有讓違規的人減少 , 才能保障守法用路人的行車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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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交通事故第一原因是超速那是因為肇事鑑定委員會懶,再加上速限過低,所以幾乎都是超速。
想想,如果沒有人闖紅燈,在看不清的情況下逆向超車,內側車道右轉外側車道左轉,路上亂閃坑洞(這是誰的錯啊!),等等白痴行為,速度快不撞到東西就沒有事故
全世界駕駛最守規則的日本,就曾為了高速公路交通肇事紀錄一直輸給德國而去德國考察過,也承認當速度快到一擊必殺的程度時,反而沒人敢亂來。在德國,大部分的高速公路路段是無限速的,但其實德國的高速公路並不寬,絕大多數是三線道,再來是兩線道,反而四線道最少  。因為速度實在很快,尤其是速度差更是誇張,所以超車是一件相當謹慎的事,超車只能從左側,那如果遇到內側車道龜車(可能是250km/h的烏龜)時怎麼辦,還是不能從右道超車,只能不斷的狂閃大燈與狂按喇叭,如果還是不從,那就只能繼續狂叭到警察出現把龜車領走。
而德國警車抓違規也很有意思,一般而言你根本不知道哪部車是警車,警車與一般車輛外表無異,只有當警車超到你前方,後遮陽簾升起警察字樣時,你就知道你被警察取締了,請靠邊準備繳費,對的  ,在德國違規罰金是現繳的,沒錢刷卡也可以,要是真的沒法繳費,那就要到警察局等親朋好友來領你回去了。一般而言,德國警察抓最多的還是超速,因為德國的高速公路一但限速,那就表示真的很危險,大量的警力部署勢在必行。
再來講到機車,在大部分的國家,機車視同汽車,所以也沒什麼機汽爭道的問題,機車騎士大方的騎在車道中間就是了,要超車請用左側車道,沒有車會在同一車道超機車的。
小弟騎車向來都是超速,畢竟這習慣在騎腳踏車時期就已養成,不過在紅燈不右轉/過路口減速(綠燈收油,無燈號略帶煞車)/支道進入幹道時停車再開/轉彎前先靠邊並閃方向燈等好習慣下,連違規闖越馬路的人車都閃得過(用路基本心態為完全不信任別人會守規則的預先防禦姿態)。到目前為止,只有因撞到狗送醫院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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