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高分檢將對輕薄早餐店老闆娘男子提上訴
中央社
針對涉嫌輕薄早餐店老闆娘二審被判無罪的彰化縣陳姓男子,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檢察署審閱相關資料後,認為陳姓男子有追逐老闆娘的行為,顯然有偷摸胸部與臀部的故意,所以將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陳姓男子於去年五月初凌晨,到彰化縣大城鄉一家早餐店消費,卻涉嫌對老闆娘襲胸摸臀,造成老闆娘不悅而控訴這名輕薄男子。
此案在彰化地方法院一審時,陳姓男子被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但在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二審時,法官認為陳姓男子沒有輕薄的故意,因此判處無罪。
不過台中高分檢劉姓檢察官審閱相關資料後,發現陳姓男子不但輕薄老闆娘,還有追逐的動作,顯然有故意的行為,所以決定再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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