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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安萊姆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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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2
文章: 6
我算是過來人~
我當初居然豬頭地老實跟她說父母反對是因為外表的關係~
這樣太傷人~我實在很後悔這麼說~畢竟她的人真的是不錯~
但傷害已造成~

給你的建議是:若自己都覺得的確不適合~那不要勉強~勉強在
一起心中總是一個疙瘩~最後兩方都受傷~
但請以"最不傷人"的方式提出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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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不夠用~~
舊 2003-06-18, 12:48 A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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