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無法無天..
瀏覽單個文章
robotcap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2
文章: 135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KRomTz
個人覺得這樣判是不得已的,
因為六個月刑期過重,
罪不致此,但又沒有其他適合的法條。
不過倒是可以用罰金補償當事人,
這還比較實際點。
民法的妨害自由罪如何?
2003-06-17, 08:21 PM #
10
robotcap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robotcap
查詢robotcap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robotcap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