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無法無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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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2
文章: 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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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KRomTz
個人覺得這樣判是不得已的,
因為六個月刑期過重,
罪不致此,但又沒有其他適合的法條。
不過倒是可以用罰金補償當事人,
這還比較實際點。

民法的妨害自由罪如何?
舊 2003-06-17, 08:21 P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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