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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bufirec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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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bufirecar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3
文章: 716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斯可比恩
沒錯, 始作俑者的確對該店家造成不小傷害, 而這個始作俑者是誰呢? 是下面這些人:
一切的指控, 都是由jundge, cwj51688及矮子喬登等人在一口咬定的

jundge
http://forum.pcdvd.com.tw/showthrea...#post1074488435

矮子喬登
http://forum.pcdvd.com.tw/showthrea...#post1074492225

cwj51688的部份就更不用提了~

要證明的話, 必須是是由指控的人提出證據,
而非隨口說說, 就要對方忙得半死找證據

舉例, 如果今天我說
bubufirecar你和百視達有關係
polyxyz你和DVD Mall有關係
就要你去累得半死去翻證據,你覺得如何?
若是這樣會合法,那麼只要我看哪個競爭對手不爽,隨便掰個理由就可以將對手累死了.
所以說, 必須是是由指控的人提出證據的.


只是想不費吹灰之力就讓對手去挖某某某的基本資料,自己就什麼都不用做了嗎?
而且如果Santoro住南部, 站長會由IP判斷出, 應該早就會提出來了.


1.用ip判斷?
假如它是離職的員工.不會來北部發展嗎...

2.我是跟百視達有關係.我承認.

3.今天說出[內容不得少於3000字]這種充滿稚氣的話.
我只會覺得好像是對一個小孩子說的話.不然就是老師...
而不是堂堂一個公司的總經理.
舊 2003-06-10, 06:57 P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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